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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孽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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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门已经关上,亮晃晃的电灯也已熄灭,只有床头灯发出粉红的光亮。

    床*上两具白花花的身体刚刚分开,男人仰面躺着,呼呼喘着粗气。女人枕在他的臂弯里,轻轻抚*弄着他的胸毛。

    男人是黄敬祖,女人是王晓英,地点是王晓英宿舍,战场就是那张比普通单人床大上一点点的升级版单人床。这是黄敬祖第一次在王晓英的屋子里做这样的事情。

    王晓英翻眼看着黄敬祖,说道:“老黄,你今天怎么这么厉害?就跟吃了药似的。”

    “我天天都还厉害呢,只有你把我的活贬的一分不值。”黄敬祖拍了一下胸脯说道。看来,他的火气已经全消了。

    “小心眼,又提起那事了。那不是为了拖延时间,等你到来吗。谁知道你和那个小骚*货磨磨叽叽,那么长时间才来,说不准你还对她动歪心思呢。”王晓英嗔道。

    黄敬祖揉着手中的“面团”说道:“瞎说什么,我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呀。”

    “你看,你也承认了吧。这种事不服老不行,你现在的年纪肯定不能和年轻时候比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年轻时候能站在地上尿房上,上了年纪站在房上尿不到地上。’”王晓英调侃道。

    黄敬祖“嘿嘿”一笑:“说,那个小兔崽子年纪轻轻,体格又好,你是不是特别想和他做这事呀?”

    “当然,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心思了,现在我只有仇恨。”王晓英咬牙说着,然后“扑哧”一乐,“老黄,不要怕别人强,而应该想办法把自己变的更强才对。”

    “谈何容易啊。”黄敬祖感慨道,“无论这事,还是其它的事,都不是想强就强的。”

    “老黄,你要乐观起来,要自信。你是不是对于和他们斗,心里没底?”王晓英问道。

    黄敬祖叹了一口气,说道:“是呀,现在是越来越没底了。”

    王晓英爬起来,用胳膊撑着床,看着黄敬祖道:“老黄,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你有一点要比他们强得多。”

    “是吗?你快说说。”黄敬祖双手环着她的脖子,说道。

    “你看啊,从咱们和他们斗的这几次来看,咱们没有占到便宜。但咱们却总又能找到新的对付他们的办法,这是为什么?”王晓英诱导着道。

    黄敬祖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

    “因为他们没有我们狠,这是他们的致使弱点。”王晓英意味深长的说道,“这次的事,假如是我们占上风了,你能饶过他们吗?如果下次占上风呢?”

    黄敬祖恍然大悟道:“你是说,失败一百次不可怕,只有一次成功就可以了,对吧?”

    “黄哥不老嘛!一点就透。”王晓英用手一点黄敬祖的额头,说道。

    “对,我不老,现在我又想了。”黄敬祖说着,手上一用劲,她立马趴到了他的身上。

    “老黄,你行吗?你可不是小年轻了。”王晓英挑逗道。

    “当然行了。”黄敬祖的手已经开始动了,嘴里同时说着,“说不准那两个小鬼崽子也在组织二次冲锋呢。”

    “咯咯咯。”王晓英浪笑道,“老黄,你现在越来越逗了。”

    ……

    风雨过后,屋子里恢复了平静。

    身旁的王晓英已经沉沉睡去,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在粉红灯光映照下,粉红的被子和粉红的睡衣显得更加粉嫩,屋子里的一切也都透出暧昧的色彩。

    黄敬祖扭过头,看着这个尽管还粉嫩,但眼角已经布满细密鱼尾纹、额头也已不再特别舒展的女人;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十多年,任自己在她身上纵横驰骋的女人;看着这个尽管不时卖弄风骚,但又对自己一直不离不弃的女人;看着这个为自己的事出谋划策、东跑西颠,但又总帮倒忙的女人。他的内心不由的一阵感慨,感慨时光匆匆,感叹造化弄人。

    十年间,身边的这个女人已经由一个黄花闺女变成了少妇,而且在慢慢的老去。自己也由而立之岁进入了不惑之年,尤其在那方面更是江河日下。

    这个女人把十多年的青春,都献给了自己这个有妇之夫。而自己能给予她的却很少,本来唯一能对她有所帮助的仕途之路,也因为自己的原地踏步而帮助有限。

    ……

    黄敬祖和王晓英的相遇,缘于十年前的一次偶然。

    当时,黄敬祖还没有做乡党委书记。

    那年夏天,黄敬祖到市里出差,晚上和朋友喝完酒后,就回到了入住的招待所。就在他正打开房门的时候,走廊上一个奔跑的人撞到了他。他抬起头,发现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个女人,准确的说是一个女孩。

    “大哥,快救救我,有坏人追我。”女孩儿说着,已经从刚打开的门缝挤了进去。

    一看女孩儿钻进了屋子,黄敬祖马上跟了进去,刚要质问,走廊外面就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女孩儿忽然冲到门口,“咣当”一下关上了屋门,然后靠在门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很快,脚步声到了门外,然后就响起了敲门声。女孩儿焦急的向黄敬祖做手势,让他不要出声,他选择了配合。就这样,女孩躲过了被抓*住的噩运。

    门外人走后,女孩儿向黄敬祖讲了自己的遭遇。通过女孩儿的讲述,黄敬祖知道女孩叫王晓英,父母双亡,现在在县里一个饭馆打工。饭馆老板对她还不错,可是老板儿子却经常对她动手动脚,这次又以到市里出差为名,把她带了出来。今天在外面吃完饭后,老板儿子非要和她开一个房间,她先是假意应允,趁他上卫生间的时候,才跑了出来。刚才追赶她的人,就是那个老板的儿子。

    在王晓英的央求下,黄敬祖退了这里的床位,带王晓英到了另一家招待所。也是事有凑巧,当时招待所只有一个双人间了,在服务人员的默许下,两人住到了一个屋子。

    那年,黄敬祖刚三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志得意满的时候。王晓英刚刚二十多,长得也是水灵灵的。半夜时分,两人睡到了一起。等到成其好事后,黄敬祖惊奇的发现王晓英还是处*女。

    这时,黄敬祖才暗暗后悔喝酒坏事,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后悔已经晚了。王晓英没有怪黄敬祖,只是请黄敬祖帮忙找一个干活的地方,能管吃管住就行。

    要求很简单,简单的让黄敬祖觉得不踏实,但他还是照办了。正好有朋友在市里一个私人旅店管事,他就把王晓英介绍到那里当了客房服务员。

    就这样,在忐忑中,黄敬祖和王晓英相处了三年多,期间也多次发生关系。王晓英除了让黄敬祖经常来看她外,没有提其它任何要求。而且王晓英比妻子还有一个优点,就是那方面的需求特别旺盛。正好填补了因妻子长期照顾生病岳父母,而不得不长期两地分居的空虚。

    王晓英已经到了结婚论嫁的年龄,黄敬祖尽管心中不舍,还是大度的劝她找个人家嫁了。可王晓英却表示,那些追她的小年轻太不成熟,没有男人味。她不准备嫁了,就想一辈子跟着黄敬祖。

    黄敬祖以为王晓英也就是一时幼稚的话,也没太放在心上,就想着顺其自然,走一天看一天吧。

    这一顺其自然,又过了三年多,王晓英已经成老姑娘了。王晓英是越来越恋黄敬祖了,就提出想让黄敬祖在乡里给找个活干。想到六年多时间里,王晓英换了好几处干活的地方,但对自己没有提过任何过分要求,黄敬祖就爽快的答应了,把她安排到青牛峪乡党政办公室做了一个文员。

    此时,正值妻子陪儿子出国读书。所以,黄敬祖这样的安排,既解决了长夜漫漫的寂寥,也不容易被老婆捉奸在床。

    王晓英对于这份工作很满意,只是她文化不高,做起来有些吃力,经常是错误百出。尤其是乡里配备了电脑后,她更是一窍不通,为此乡里出钱还专门送她到电脑培训点学了几个月。

    王晓英到乡里后,两人几乎天天同床共枕。这时,黄敬祖才发现了一个头疼的事情:王晓英对那事的需求更加强烈,而黄敬祖自己的战斗力却是日薄西山,一日不如一日。

    因为那方面的不太和谐,让王晓英也是怨声不断,而且性格也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她很听话,自从到乡里后,她表现出了对权力极大的热情,说话也刻薄起来,而且也不时的卖弄风骚。但黄敬祖倒没有发现她红杏出墙的证据。

    为了弥补自己做为男人的短板,也为了对她这些年有一些补偿,黄敬祖决定在工作上给她一些帮助。也是王晓英赶上了好时机,正赶上冯志国主持县委工作,而且黄敬祖以前的老领导能和冯志国能说上话。于是,文员王晓英就去参加了培训,回来后就成了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想到王晓英的过往种种,黄敬祖也不禁颇为感动。这些年,王晓英不管做什么事,确实都是在为自己着想。虽然自己和她之间,算是一段孽缘,但十年相守,不离不弃,确实不容易,也足见她对自己用情之深。

    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也的确不能完全怪王晓英,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现在,那两个小兔崽子抓着自己的把柄,随时都可能发动攻击。自己究竟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