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邪神旌旗 > 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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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林不曾接受过中华文化的熏陶,当然不会有隋雄这种想法。但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自家神祇的要求,就算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也会老老实实遵从。

    所以劝说无效之后,他还是去找伙计询问价格,准备买下那把精致的附魔长匕首。

    然而问了价格之后,就算是神经大条如隋雄,也不由得感觉触手疼痛。

    “这把‘冰之魂’价值七万枚金币。”武器店伙计轻描淡写地说。

    帕林瞪大了眼睛,即便有些心理准备,也被这简直骇人听闻的高价给惊呆了。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只是一把附魔长匕首,至于这么贵吗?我也见过高级货色,上万枚金币就顶天了吧!”

    伙计冷笑着看了他一眼,连解释都懒得解释,只用鼻子不屑得哼了一声,就直径去拭擦一把雪亮长刀了。

    这种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就像灰烬森林里面的骷髅,源源不断。店长吩咐过,看不出“冰之魂”真正奥妙的人,有钱也不把这件兵器卖给他!

    帕林讨了个没趣,有心再追问几句,却不好意思舔着脸凑上去,只得怏怏不乐地走出武器店,打算先去旅馆投宿。

    但他才走了几步,就被旁边一个虽然瘦小却穿得挺整齐的小孩拦住了。

    “这位睿智的法师,您想要买点好东西吗?请一定要去‘好眼力’杂货店!”

    看那小孩笑嘻嘻的表情,娴熟的推销风格,分明是在武器店外守候,专门向被伤害了心灵的落魄冒险者们做推销的。

    “这位法师,您以前不经常来我们龙吼镇吧?”小孩很自来熟地说,“如果是熟悉龙吼镇的人,肯定不会去‘屠龙宝刀’那黑店的!”

    帕林立刻连连点头,深感这小孩说得有理。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居然要七万金币,他们为什么不去抢!

    ……不,抢也没当奸商来钱快啊!七万金币,兽人狼骑团抢了五年,也不过才攒了五万金币而已!

    这几天为了筹备开拓者村落的事情,他们已经又进入过了鲁尔的藏宝库。

    罗德的手上功夫不亚于雷恩,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一路上的陷阱都拆掉了——实际上那些陷阱虽然非常危险和强力,类型却相当老旧,过时得一塌糊涂,罗德甚至把品相比较好的几个重新包装了起来,拿去盗贼公会的杂货店里面当古董出售了,标价居然还不低,而且竟然这几天就已经卖出去了一个。

    鲁尔的藏宝库里面一共整理出了五万金币,剩下一些古董和魔法物品要么是有鲜明的标记不易脱手,要么是十分危险不宜出售——前者的代表是一套精美的首饰,上面那象征神圣天使王国皇室的光翼天使徽章看得罗德冷汗涔涔,尤其当他仔细数了一下徽章上天使翅膀的数量,直接连脸都白了;后者的代表是一截非常坚硬的指骨,缭绕着黑色的魔法能量,撒旦看到这个之后吓得倒退好几步,差点在石壁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嗯,前者是当今世界最为偏激也最好斗的王国王室的藏品,而且属于一位三代内的亲王;后者则是一位邪恶巫妖的魂匣,它被杀死之后将会以这截指骨为坐标,重新返回尘世。

    如果前者曝了光,神圣天使王国绝对会派出高手到西北四镇来,不仅要夺回这套首饰,更要把玷污了伟大王室荣誉的卑劣商人杀全家;后者倒是不怕曝光,但谁知道那巫妖什么时候会突然复活?

    虽然就价值而言,那套首饰和那枚魂匣都远在区区五万金币之上,但只要还没发疯,谁都不会想到把它们卖出去——当然,就算卖主发了疯,也要找到同样发了疯不怕死的买主才行啊!

    帕林虽然出身商人家庭,可远谈不上豪富。在他看来,五万金币已经是一笔让人目眩的巨款,然而那个见鬼的“屠龙宝刀”武器店,居然把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标价七万,还一副“不买是你的损失,老子不稀罕”的架势,真是让他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

    此刻听那小孩对这黑店大加指责,顿时感觉遇到了知音,不停的表示赞同。

    “那黑店其实就是靠着几件精品的附魔武器吸引人,比方说‘冰之魂’啦,还有‘树长老’啦……但价格都标得虚高,起码贵了几倍。”小孩显然也是个内行,或者最起码教他这些话的人是个内行,“至于那把挂在店铺中央柱子上的‘屠龙宝刀’……哈哈,那就是个笑话!能把那把刀用好的人,用什么不能屠龙?或者说,能够屠龙的强者,哪里会看得上那把破刀!”

    已经从隋雄那里听到过类似评价的帕林长大了嘴巴,总算明白自家陛下为啥对那屠龙宝刀不屑一顾,反而对那把长匕首有点兴趣了。

    神祇的眼光,果然不是区区一个凡人小法师可以比拟的啊!

    “对了,您知道吗?这刀背后还有故事呢。”小孩笑嘻嘻地说,“三十年前,这镇子的前前任镇长走运发了笔横财。当时大戈壁东边的兽人帝国里面有位著名的猫族美女,歌舞之美堪称天下无双。他就花大价钱买了颗绝美的宝石,想要靠这颗宝石赢得美人心——您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帕林想了想,摇头:“不怎么靠谱。”

    “是啊,一点也不靠谱!结果他还没抵达兽人帝国,在戈壁滩上就被极寒暴君追上了。当时他倒是拿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气,为了这颗宝石跟巨龙打了一架……”

    “死了?”帕林问。

    “没。杀这种精虫上脑的蠢货有损巨龙的威严,所以那条巨龙就把他千里迢迢送回了村子里面,挂在一棵大树上,身上还挂了个长布条,布条上写着‘这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色狼,也是最弱的’。”

    帕林哈哈大笑,既笑那镇长的自不量力,也被这巨龙的幽默逗乐了。

    “被人救下来之后,那镇长就找人打造了这把‘屠龙宝刀’,并且声称只要愿意进山屠龙,就将宝刀相赠。结果您也看到了,三十年后,镇长倒是换了两任,这把刀还挂在那里呢。”

    二人说说笑笑,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好眼力”杂货店。这间杂货店铺面不小,看墙壁和门面,应该也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称得上是一间老店。

    老索斯曾经教过帕林,要在不熟悉的地方买东西,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众所周知的大店,要么就是历史悠久的老店。前者肯定路子广货源足,后者多半注重信誉,都是值得合作的对象。

    一进门,小孩就笑嘻嘻地大叫:“阿雪!阿雪!我又给你找客人来了!今晚我的菜汤里面不许有红萝卜!”

    “小孩子不许挑食,会长不高的!”一个中年女人说着从内屋走了出来,她的五官倒也端正,想来年青时多半是个美人。只是身材有些太胖,个头也有些太高,走起路来当真是虎虎生风,让脚下的地板都隐约发出了呻吟声。

    三步并作两步,这被称作“阿雪”的女老板就来到了帕林面前,一把抓住小孩,如同捉小鸡似的拎起来放到一边,然后笑着对帕林说:“这位客人,我们‘好眼力’杂货店可是经营了快四十年的老店,专门出售各类杂货,还有很多前辈冒险者留下的东西,称得上价廉物美。您来我们这里光顾,一定不会失望的!”

    帕林有些害怕地稍稍缩了一下,这位大婶虽然只是普通人,但着实气度不凡。尤其双方体格差距是如此的巨大,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但他立刻就反应了过来——自己可是一位施法者啊!是一个法师啊!就算在冒险者里面也算是高端的,凭什么要害怕一个普通人!

    于是他又重新站直了身体,想要表现一下身为法师的气势。然而侏儒的身高本来就矮,名叫“阿雪”的女老板却在人类里面都属于高大的,接近一倍的身高差距,让他的努力变得毫无意义。

    阿雪老板并没在意小法师的态度,她笑呵呵地说:“这位客人,你想要买点什么呢?”

    “……其实我只是随便看看,并没有特别想买的东西。”

    “我懂了!那你可真的来对了地方——本店有种商品,你一定有兴趣!”阿雪老板大笑,从柜台后面拖出了一个差不多跟帕林一样高的大箱子,箱子里面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装备,凌乱不堪。

    “这些都是从冒险者们那里收购来的,全都没有经过检查和鉴定。里面应该垃圾居多,但肯定也有没被发现的好东西。现在呢,只要十枚金币,就可以在里面任选一样带走。”阿雪老板笑着说,“这是本店的特色商品‘捡漏’,是赚是亏,全凭眼力。不过呢,每个人都只能选一样。”

    帕林愣了一下,看着那一箱子凌乱的装备,皱眉问:“我可以用鉴定法术吗?”

    “当然不行!所谓捡漏,就是要考校眼力的。”阿雪老板的回答并不出乎意料,“要是用法术来鉴定,就失去意义了啊!”

    “从一堆不起眼的东西里面,把真正有价值的选出来,这其中的快乐和满足,才是真正的瑰宝!”

    胖乎乎的大婶笑得非常开心,眼中闪烁着寻常商人绝不可能有的璀璨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