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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拳头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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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夜晚,朴宗基一家永远地从铜仁府消失了。对此,叶小天毫不知情,此刻他正坐在书房里,若有所思。

    李秋池坐在他对面,掩袖哽咽道:“常言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东翁这头一把火,学生未能帮东翁烧好,心中实在惭愧啊~~~啊~~啊~~~”

    叶小天没理会他的惺惺作态,轻轻摇头道:“人力有时尽,天命不可违。这等意外谁能料想,先生不必自责。我是在想……”

    叶小天沉吟了一下,缓缓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窦:“此案对我来说固然左右为难,但是对张知府来说难道也很为难么?他是铜仁之主,一方的土皇帝,何以也是顾忌重重,要把此事推到我的身上呢?”

    李秋池放下袖子,一滴眼泪都没流:“东翁这就是当局者迷了。天下间哪有人真能做到随心所欲唯我独尊,就算九五至尊的天子,也有文臣武将、皇亲国戚等各种势力的制衡约束着。

    土司们也有总理、家政乃至势力较大的土舍和头人制约着他,若是他一意孤行,行事违背了部落中大部分权贵的意志,同样不可行。众部落间也是一样。即便是最强大的土司,在他之下也总有一些势力能够威胁到他的存在。

    或许平时这些势力还未必有能力与他抗衡,但是只要有外力扶持又或者最强大的那个土司被他人削弱,那么这些蜇伏的势力就有后来居上的可能了。”

    叶小天一点就透,马上明白过来,这种架构下,最强大的那个土司就会一直保持危机感,不敢一味地对外穷兵默武,也不敢对内为所欲为。这种架构最稳定,所以不管是天意还是人意,都会促成这种势力架构的产生。

    特例当然有,永远都会产生强者,超脱于这种平衡之外,但是因为它是不平衡的,所以曾经的特例即便辉煌过,也已迅速灭亡。物竞天择,能够长期存在的,必定是最稳定最富生命力的,纵有强权人物能打破它于一时,终究也要回归本质。

    洪武、永乐两代大帝英明神武,一个一统天下驱逐北元,一个五征漠北,吓得草原天骄望风而逃,但他们都不能就此占领大漠,也不能把西南一举纳入流官治下,这就是在他尚不具备更先进客观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天道规律。

    思州思南两地八府失去了他们的最高统治者,历百余年而下,原本的架构已经不再那么稳定,曾经的铜仁之主渐渐控制不住那些小土司。眼下的铜仁,不!也许不仅仅是铜仁,还包括两州的其他七府,就像日趋崩坏的西周帝国,接下来会怎么样?会不会出现“春秋五霸”,会不会“始皇一统”,完成一个历史的循环……

    叶小天越想越深远,目光渐渐变得深邃起来,他对李秋池道:“作为推官的这头一把火,我们没有烧好,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起码我们知道,戴同知也许并不是一个只知追逐于妇人裙下的纨绔子,张知府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强大。

    铜仁作为土官统治的地方,适用于葫县的许多经验和办法在这里都是行不通的,在这里,朝廷不足恃、律法不足恃,民心同样不足恃,在这里,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李秋池愕然望向叶小天,能够总结出这样的认识,足可以看出叶小天想要的,绝不仅仅是做好一个推官。原来自己还对一时得失而耿耿于怀的时候,东翁已经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想问题了。

    这倒是好事,李秋池不怕叶小天野心大,就怕他没野心,见叶小天如此,李秋池登时欢喜起来。叶小天似乎已经做出了一个什么重大决定。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李秋池道:“夜深了,先生去睡吧。”

    李秋池离开后,叶小天也离开了书房,折身向耶佬的住所赶去。鉴于耶佬研究的是蛊虫,这东西太过危险,所以叶小天在靠后山的地方给他单独辟了一处宅院。

    叶小天又考虑到上一次无意中跑掉的那只蛊虫,如果不是恰好藏在他的卧室,如果不是恰好害了全副武装,明显要对他不利的潜清清,真不知会误害了何人,所以他又特意嘱咐耶佬,在院落四周下了禁制,防止有蛊虫逃走。

    至于已经练制成功随身携带出了院子的蛊虫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每一只练制成功的蛊虫最后一步程序都是认主,认过主的蛊虫是不会擅自行动,更不会未经命令便离开主人。

    耶佬的院子里有他自己带来的四个弟子服侍起食饮居,并无其他家仆下人。此时夜色已深,耶佬的住处却依旧亮着灯。

    叶小天赶到耶佬所居的院落,四个弟子一见尊者大人到了,赶紧诚惶诚恐地跪下来亲吻他的靴尖,叶小天很无奈地等他们虔诚之极地行罢礼,这才道:“你们歇着吧,本尊有事要与耶长老商量。”

    一个弟子慌忙道:“是是是,弟子这就请师尊出迎。”

    叶小天道:“免了吧,深更半夜的,你们歇着吧,我去见他!”

    谁也不知道耶佬此刻正在房中忙活什么,正在练制什么效用的蛊虫,所以就算是他的弟子也不敢在未打招呼的前提下便贸然进去,那是很危险的行为。但叶小天万蛊不侵,对此却没有什么忌讳。

    叶小天进了房间,又把门掩上,见内室有灯光透出。叶小天绕过屏风,就见桌上放着一盏灯,耶佬坐在墩子上,正拄着下巴,一动不动地沉思,口中还在喃喃有词。

    叶小天咳嗽一声,耶佬回头一头,惊讶地道:“尊者!”耶佬赶紧跳起来,把桌上一堆瓶瓶罐罐乒乒乓乓的盖好,有些局促地道:“尊者,这么晚了,您怎么过来了?”

    耶佬是后补的两位长老之一,不像原本的六位长老久居高位,同尊者打交道也多,早就熟悉,所以一见叶小天不免有些局促,叶小天见他这副模样,不免狐疑起来,脱口问道:“你这么慌张作什么?你……你不会是偷了潜夫人的遗体出来吧?”

    耶佬一听他提起那具万年不驻的女尸,不禁沮丧地道:“那中了驻颜蛊的女人被赵驿丞装敛盛棺运回播州去了。属下都不知葬在何处,如何弄得到?哎,可惜!实在是可惜啊!属下尝试了许久,都无法配出效用如此奇妙的蛊来。”

    叶小天松了口气,安慰道:“有志者事竞成。耶长佬再接再励,总有成功的一天。”

    耶佬苦笑道:“承尊者吉言,属下一定努力。啊,不知尊者深夜至此,可是想学习练蛊么?属下马上……”

    叶小天赶紧阻止道:“不忙不忙,练蛊嘛,等我空闲下来再说。今天来见你,是有要事与你商量。”

    叶小天在椅上坐下,对耶佬道:“你也坐下吧,咱们慢慢说。”

    叶小天闭目冥思片刻,探手入怀,取出一份地图,徐徐地在桌上展开来,伸手一指,道:“这里是提溪,这里是水银山,这里……是十万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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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天与耶佬促膝长谈了近一个时辰,这才起身离开。此时已经快到四更天了,一般回来较晚的时候,叶小天都是回自己卧室休息,免得打扰了哚妮,但这一次,他在庭院中默立片刻,却转向了哚妮所居的院子。

    一进后宅,便完全是妇人的天下了,除了他这个主人,再无一个男子,就是他那十六名贴身死卫,都是住在内宅外围院墙边的。一路行去静悄悄的,只有月色如水,走着走着,人的心情也不知不觉地安静下来。

    叶小天拐进哚妮所住的院子,推开正房的门,熟门熟户地拐进寝室,耳房里小丫环正甜甜入梦,丝毫没有察觉家主的到来。叶小天微微一笑,放轻了脚步,轻轻掀开帘笼进了内室。

    桌上有一盏油灯,灯芯压得极低,散发出微弱的光芒。以前哚妮并不习惯睡觉时点着灯,山里人家可没有这么奢侈的条件,但是在叶府久了,她也觉得留着淡淡灯光,睡觉会更舒服些,若是起夜也不必再摸黑点灯,非常方便。

    叶小天又往榻上看了一眼,此时正值初夏时节,薄凉微暖,此处宅院又处于东山脚下,背山面水,所以较城中热闹繁华处气温还要低一些,因此就连窗子都还没有换上碧纱。

    哚妮在榻上侧卧如弓,想是怕气闷,所以没有放下帷幔,光滑白皙的大腿和莹润粉白的手臂也都露在衾外。叶小天轻手轻脚地宽去衣裳,上榻卧倒,掀开薄衾钻了进去,一股品流极高的幽香扑面而来,紧接着便触到一个柔滑温软的身子。

    哚妮被他惊醒了,睁开睡眼,扭头见是叶小天,便又安静地闭上了眼睛,像个孩子似的咕哝了几声什么,屁股往他怀里拱了拱,挑了个更舒服的睡姿继续睡去了。

    哚妮所穿的是一件冰縠纱,在绫罗绸缎等丝织物中这是最昂贵的一种,其质轻薄,着体舒适凉爽。她身上用的幽香也是一两十金的上品香料。现在若让哚妮回山,这个美丽的山中精灵未必还能适应以前的那种生活。只要有更好的选择并且体验过那种舒适,或许还会时常怀念一下以前那种质朴和野趣,但是不会有谁依旧选择那种粗陋的山居生活。

    环境可以改变人,性情、习惯,乃至思想都可以改变,哚妮如今改变的又何止是生活习惯,她主动要求和遥遥一起读书,便是思想的一个转变。

    隔着薄薄的亵衣裤,叶小天很容易就感受到哚妮身子的柔腴轻盈和青春活力。他温柔地抱住那温香暖玉,惬意地想:“哚妮已经不知不觉地被改变了,蛊教又怎么样?那些顽固的老头子又怎么样?我应该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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