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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黄大仙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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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叶小天走出住处,正想照惯例到前街小吃店去用早餐,不料一开门,就见县令花晴风、县丞孟庆唯、主簿王宁、教谕顾清歌、训导黄炫、巡检司罗小叶、吏典李云聪等人正候在门前,倒把叶小天弄得一愣。

    看见叶小天的打扮,肃立于外的花晴风等人也是一愣,却见叶小天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袭青衫,头戴公子巾,风度翩翩,手中还持竹骨折扇一柄,竟是一副读书人打扮。

    花晴风讶然道:“艾典史,你这般模样,所为何来?”

    叶小天道:“啊!我想,如果以典史面目登山,那班桀骜不驯的学生必然心生反感。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算是读书人,我做这样的打扮,比较容易得到他们认同,和他们好沟通一些。另外,也可彰显朝廷仁义之师,先礼后兵之意。”

    葫县众官吏:“……”

    叶小天“哗”地一声打开折扇,**地摇了两下,问道:“如何?”

    花晴风咳嗽一声道:“不错不错,艾典史很用心。这个……今日艾典史就要登黄大仙岭,处置本县生员聚众斗殴一事了。本县及孟县丞、王主簿和各位同僚,都很重视此事,一大早大家就赶来,备下酒宴,预祝艾典史马到功成,顺利解决这桩麻烦。艾典史,请!”

    叶小天愣道:“大清早的就喝酒?”

    孟县丞道:“只为讨个好彩头,早啊晚的倒不打紧。”

    王主簿道:“孟县丞说的对,艾典史,咱们快点走吧,不要让各位大人久等。”

    叶小天道:“好好好,咱们这就……咦?苏班头呢?”

    花晴风轻轻咳嗽一声,淡淡地道:“循天昨日宿醉,迄今未醒,本县叫他在家歇着了。”

    叶小天心道:“这人酒量实在……,区区三钱酒,一直醉到现在?”

    转眼看到李云聪一脸苦逼相,叶小天心头不由一动,暗道:“屁的宿醉未醒,花县令怕是担心岭上危险,存心庇护自己小舅子吧。”

    因为县衙里事先打了招呼,所以县衙对面不远的那家“太白居”大酒楼一大早就开业了,众官员前呼后拥的登上太白楼,杯筹交错,纷纷敬酒,过了一个多时辰,捕快和民壮都已集合完毕候在楼下,叶小天这才向大家举杯告辞,移步下楼。

    叶小天领着三十名捕快、五十名民壮独行,罗小叶则自去点一百名巡检司官兵另行上山暗中策应。叶小天走到长街尽头时回头望了一眼,就见花知县、孟县丞、王主簿他们还站在楼头,遥遥相望。

    叶小天向他们招了招手,心道:“这是预祝我马到成功么?怎么总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

    太白居楼上,花晴风和孟庆唯、王宁伫立在那儿,眼看着叶小天越走越远,王主簿突然道:“你说他会不会死在山上?”

    花知县眉心跳了跳,道:“没那么夸张吧,那些蛮夷固然跋扈,可是除非他们存心造反,否则怎也不会对朝廷命官下毒手的。”

    孟县丞颔首道:“是啊,正因如此,我们才放心让他上山啊。否则,他若死在那些生员的棍棒之下,于你我依旧是一桩**烦,朝廷还是会见责的。他现在还死非其时,不能死,而且不可以‘横死’……”

    王主簿轻轻一笑,道:“不被人打死,一顿苦头总是少不了的。这顿酒,就当我们为他赔罪吧。”

    叶小天带着捕快和民壮浩浩荡荡赶到城边,忽然有人大声招呼:“大哥,大哥,我在这里!”叶小天闻声看去,就见罗大亨挎着书包站在城门处,正兴高彩烈地向他招手。

    叶小天快步迎上去,左右看看,纳闷儿地道:“你爹呢?就你一个人?”

    罗大亨开心地道:“当然只有我一个,叫我爹来干嘛,他一在我身边,什么事都管着,特别不自在。我爹也说,这是我自己闯的祸,让我自己去解决,他不会出头的。”

    叶小天心想:“洪百川怕是并非不想出头,而是过于担心儿子,偏偏他一个商人,虽然有钱,可是在这些强横霸道的山地首领们面前却没有什么说话的余地,过于忐忑,反而不敢面对了。”

    叶小天看看罗大亨的样子,奇怪地问道:“你今天上山做公证,背着书包做什么?里边还是板砖?”

    罗大亨得意地笑道:“大哥只猜对了一半。”

    “哦?”

    “板砖,有,用来以防万一的。文房四宝,也有。”

    叶小天诧异道:“你带文房四宝做什么?”

    罗大亨道:“做公证人不需要记东西么?再说,这也是兄弟我对痛苦的学习生涯的一个祭奠啊!最后一次背书包了,还真叫人怀念啊……”

    叶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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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天率众出了县城,一路往黄大仙岭走,路上行人渐多,有男有女、有背篓的姑娘、挑担的货郎,还有拉着黄牛不晓得是做什么的,渐渐与他们混作一支队伍。

    叶小天纳罕地向李云聪问道:“怎么回事,这附近今天有集?”

    李云聪心情极度不好,阴沉着一张面孔,不过人善才被人欺,叶小天可不是善人,自打他上回发了驴性儿之后,李云聪也清楚了他的性格,知道此人不好对付,倒是不敢公开和他唱反调了。

    叶小天既然问了,他就去问,不一会儿回来禀报:“典史大人,那些人不是去赶集的,他们都是……去黄大仙岭……看热闹的。”

    都是去……黄大仙岭的?

    叶小天看看那挑着担的彝家小货郎、背着一篓水果的苗家小阿妹,再看看那把小孙子绑在后背上,拄着拐杖,欢天喜地往前走的老汉,登时有些无语了:此地民俗,还真是与中原差距太大了……

    前方不远一个山坳,山坳里隐约可见有些民舍,隐在丛丛绿荫之中。

    李云聪往山上一指,道:“大人,由此上去,就是黄大仙岭了。”

    叶小天抬头一看,就见高高一座山峰,雄峻奇伟,怪石嶙峋,难怪被人穿凿附会地引出了什么黄大仙的故事,若是普普通通一座土岭,怕也难以引起人们离奇的想象了。

    叶小天把袍袂往腰间一掖,道:“走吧,上山!”

    罗大亨抬头望了一眼山峰,叫苦不迭地道:“以前光听说黄大仙岭黄大仙岭的,要是早知道这么高,我就不说在这儿比了,到我家门口决斗该多好。”

    叶小天白了他一眼道:“你还怕气不死你爹?少废话,上山!”

    罗大亨虽胖,其实因为他骨架大,身量高,倒是不显累赘,不过叶小天是见过他的体质的,被那么瘦小枯干皮猴儿似的同学一推,他就仰面摔了个跟头,这位仁兄的身子其实并不壮。

    果不其然,虽然险峻却并非特别高的一座山峰才爬到一半,罗大亨就汗流满面,气喘吁吁了:“不行了,不行了,大哥,我得歇歇,兄弟我……真……真的是爬不动了。”

    叶小天无奈地站住,对他道:“你爹不来也就算了,可他至少应该给你雇两个人,专门抬你上山才对呀。”

    罗大亨道:“我爹又不知道这黄大仙岭有多高,哪想得到会这么累?呼……,我要喝水。”

    罗大亨说着就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水袋,又拿出一块桂花糕。

    叶小天踏着一块嶙峋的青石,回首向山下望去,就见青青山坳间,十几处民舍散落其中,其中一幢民居就在小河边,二层的竹楼,敞敞亮亮的一个小院儿,有几道人影正在院中站着,远远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形。

    叶小天浑未在意,转身走到罗大亨身边,也在石头上坐下,抬头看看天色,对李云聪吩咐道:“看这时辰也不早了,你先上山一趟,告诉他们,就说公证人正在登山途中,叫他们稍候片刻。”

    李云聪不悦地道:“大人,这事儿随便指派一个人就可以了,卑职好歹也是一个吏典,这跑腿报信的差使……”

    叶小天神色一冷,训斥道:“他们?他们还要留着力气呢,一旦真的发生意外时,他们是要替本官打打杀杀的。到那时候,你也挺刀上阵吗?”

    李云聪分辩道:“卑职是读书人,哪懂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

    叶小天道:“这就是了,你能做的就只有这件事。你去,叫他们安份些,公证人没到,谁敢妄生事端,就判他输!快去!”

    李云聪含忿咬了咬牙,应声道:“是!”便气鼓鼓地向山上爬去,叶小天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既然你小子一直跟我做对,现在有机会,怎能不作弄你?

    山下那处小院里,几个青衣大汉正与一家三口剑拔弩张。一个青衣大汉冷冷地道:“我说你们一家人,怎么就四五六不懂呢?那张虎皮是齐木齐大爷看中的。你们就算耳朵塞了驴毛,也该听说过齐大爷的名声吧,竟敢不卖!”

    院子里站着一家三口,中间一个相貌憨厚衣着朴实的中年妇人,手里却提着一把菜刀。旁边一个脸色阴沉、雄壮如山的中年汉子,手中持一杆钢叉。站在妇人另一侧的是一个紧攥狭长锋利钢刀的少年,正是刀捕鱼、箭射虎的华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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