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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8章:忘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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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三姐的表情里,有些长长的叹息,只住了一天晚上就坐飞机走了。

    北京的人口,已经比我离开的时候又更多了一些,拥挤得更是不成样子了。

    我那在,就站在地铁口那儿,看了大半天。

    居说,这是人流最多的地方,于是我站着,但是我一无所获,还是无法找到心里想的那个人。

    我记得我的事情越来越多,我就知道,那个人对我越来越重要,一定是要找到她的。我置少要让她知道,我是平安无事的。

    妈咪不断地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只是跟她抱歉地笑笑,然后转身就走。

    对女人,没有很强烈的感觉,不是非要不可,几年的清教徒一般的生活,我的自控力更是好。

    她倒也是不好勉强于我的,我逐渐工作,我知道,我必须强大自已,还有一个人对我虎视眈眈着,也在开始,满北京城地寻找她。

    有缘的话,一定能再见到,只要我不放弃就好。

    如果没有缘,她就不会入我的梦境,让我心心念念放不下,让我也能从空白的地方里醒来,我恨我自个在梦里还能跟她说话,我记得我是叫了她的名字的,为什么我醒来,我却又偏偏把她的名字给忘了。

    我想,我缺了她的记忆,找到她,也就能找回来了。

    开了个会,客户定了酒店,正巧要从那地方回去,我便送他进去,停了车与他握握手,不经意地抬头往里看。

    我众里寻她千百度,原来她却在灯火阑栅之处。

    拿着一个对讲机,合身的制服,就站在灯光下跟一个客人说话,一脸都是微笑,那样的她,美得让所有的东西都黯然失色。

    是她,绝对就是她,那眉那眼,我永远都忘不了。很多个的夜里,我都会梦到她的。

    她笑得多美,大概是站累了,悄悄地换换脚,而脸上的笑容不曾落下过半分。我往下看,这鞋子,未免太是高跟了,她适合平底鞋,而且是布鞋,而且是三十七码,我给她买过。

    那一瞬间,很多的画面凌乱而入,声音吵杂着让我的脑子有点痛,我伸手捂住,靠在车边。

    助理与客户赶紧上前来:“纪总,你怎么了?”

    “没事。”我定定神。

    再往里面看,她已经不在了。

    可我,却觉得无比的高兴了,我终于在茫茫人海里找到她了啊,我不想叫谁帮我查,我一定会自已查出来的。

    第二天,我又来了,住在对面的酒店架起望远镜来守着,看着她进来,看她的衣服,然后迅速地拍照。

    一会之后气定神闲地拿着照片去找酒店的老总,我想要知道她是谁。

    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陌千寻。

    千里寻她,除了她,我想没有人再适合这么个名字。

    暗暗地默念了几次,她在贵宾客房,我把那儿都包下来,只住我一个。

    我光明正大地去见她,她初见我,浑身一颤,然后就静静地流泪,那泪,不是喜极,是感伤。

    我知道,我们真的不是陌生人的了,就凭着你一看到我,就会流泪。

    让我见到你,让我慢慢地,寻回属于我们失去的记忆吧。

    知道得越多,可能会越是伤痛,可不怕,我死里逃生,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发挥自个的霸王脾气,心想也只有这样才能吃得死她。

    她无可奈何地进来给我摆花,看到她的无名指戴着戒指,心被狠狠地触痛了。

    千寻,我是否来迟了。

    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见过,她说没有。

    她在撒谎,而我却不想揭破她。

    我回来,我有的是时间来寻找回你,真的。

    我夜夜念着你的名字入眠,我知道你住在哪儿, 我亦也知道每天谁接送你上班。

    你不告诉我,关于我们曾经的一切,你是想着我能忘了,或许会更好。

    有时我也会这么想,只是你不知道,当缺失掉的是自已最想知道的,就不是那么一回来了,就会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找回来。

    看到你的时候,其实一些事情,也就慢慢地回来了。我知道,我如何与你在一起的,我知道与你一起我是多快乐,我知道我给你买过戒指,企图用一生来把你锁住。

    千寻,你不告诉我,我还是会记起来的,那些感觉太强烈了,一点一点地袭上来。

    天天要海芋,要她亲自插,她还不明白吗?她眼里对我还有爱意,她只是藏住,死死地藏住。

    毕竟,她是有夫有子有家的人了。

    我无比的苦涩,想得越多,就越是痛。

    我负了她,我招惹了她,我要她爱我,可是我却不能给她幸福。

    嫁给一个自已并不爱的人,如果对方不深爱自已,或许还可以凑合着,可是越是深爱那真是会疲思无比。

    罢了,不想去了解了,她都躲起来了,我也知道了,现在还能如何呢?可以翻盘再来吗?我还嫌给她的伤还不够吗?

    怪不得她不想告诉我,知道了,又如何?

    唉,叹口气,工作吧,默默地爱着她,总也是可以的。

    也开始很多沉重的报复了,我悄然无声地做着一切,从任何一个细节要打击到纪大北。

    我把自已忙得晕头转向,这样可以不再想起一个人。

    只有夜深人情的时候,站在最高的地方往下看,万家灯火,可是没有一盏属于我的,我喜欢的人,也等的不是我。

    点上一枝烟,就让烟味从指间慢慢地流逝而走。

    凌晨的五点,不知她是否还会醒来,不知谁还会在她的床头边用保温瓶放上半瓶的水。

    或许,这么多事情,这么多的生活习俗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她可能早已经忘了五点会醒来的事。

    我厌恶林夏,无比的恨。

    虽然则我自已放手的,可是当初你要是不那么逼千寻,多好啊。你和纪大北之间要说是清清白白的,小爷我把头剁下来。

    可是千寻是你的妻,你们还有个儿子,太残酷太乌黑的事,我终究是不想她知道的。

    有些时候,日子就是要糊里糊涂地过,才能称得上是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