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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观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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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林小姐的舅老爷——王通化王大人——”旁边儿的管事却是已经认出人来,低声提醒叶铭。

    “原来是王大人,叶铭有礼了。”叶铭听他这么一提醒,便醒悟过来,快步走了过去,拱手为礼道。

    王通化走了过来,笑着说道,“贤侄这么叫,可就显得生分了。”

    他这么说的意思,自然是指林家和叶家的婚约,既然此事已经定了下来,那么叶铭与情与理,总是要喊他一声舅父的。

    “王大人怎么会在西京?”叶铭跟王通化寒暄了两句之后,就有些好奇地询问道。

    王通化笑着回答道,“玉卿有所不知,如今王某出任西京留守府长史,升了太中大夫,来到西京做官了。”

    “那倒是要恭喜舅父,看来要做一身新的官服了。”叶铭听了,心里面倒也是有些意外。

    “呵呵,贤侄说笑了。”王通化的心情自然哦不错。

    王通化原先是谏议大夫,正五品上的官职,现在升了太中大夫,西京留守府长史,就是从四品上了,虽然升迁的幅度不是很大,可是这身官服的颜色就要稍微换一换了。

    玉徽王朝的官制规定,三品以上着紫色;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

    品服的花饰,三品以上绣纹:一品,径五寸独科花;二品,径二寸独科花;三品,无枝叶散答花。四至七品绣纹,均是径一寸的小朵花;八至九品无绣纹。庶人只能衣白布。

    另外还有规定,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

    官吏有职务高而品级低的,仍按照原品服色。

    如任宰相而不到三品的,其官衔中必带“赐紫金鱼袋”的字样,算得上是破格任用;至于说州的长官刺史,则不拘品级,都穿绯袍。

    如今王通化这一次升迁,刚好是从浅绯色到深绯色的变换,但是他如今所穿的依然是浅绯色的官服,所以叶铭才戏言说,应该要做一身新的官服了。

    “玉卿你此时来到西京,倒是正好赶上春江诗会——”王通化捻须微笑道。

    “春江诗会?”王通化的一番话,倒是让叶铭想起了这件事情来。

    春江诗会是西京有名的人文胜景之一,每年的八月十五中秋佳节,西京附近的士子们都会齐聚春江,一边儿赏月,一边儿吟诗作对,互相争一个高低。

    对于这样的聚会,叶铭倒是没有太多的兴趣,正要说什么的时候,王通化倒像是识破了他的心思,抢先一步说道,“舅父我初到西京,各方面都不是很熟悉,玉卿正好来了,就陪我逛逛如何?到时候我顺便为你引见一下西京留守余谦余大人,以后也好多一个照应。”

    王通化这么说,倒是为叶铭考虑,却容不得叶铭拒绝了,毕竟这事儿对于叶家而言也很重要,能够攀上余谦这样的地方实力派大人物,今后做生意也方便许多。

    叶铭转念一想,只得表示了谢意,“多谢舅父关照,叶铭遵命便是。”

    王通化见叶铭从谏如流,倒是感到很欣慰,点头笑道,“其实,家里面的生意自然要做,但是报效国家也很重要,玉卿你怀有不世之才,理应出人头地,做一番经天纬地的事业。”

    “舅父这话,实在是谬赞了——”叶铭客气地表示了感谢。

    王通化对于叶铭高看一眼,自然是因为当初林欣如出题目考较叶铭,结果被叶铭给轻而易举地化解了,那一首诗更是写的非常顺手,让王通化赞叹不已,觉得自己的水平要举重若轻地写出那样的诗篇,也是力有未逮。

    这一次他来到西京留守府做长史,自然是要同西京留守余谦好好配合的,能不能做出一番政绩来,自然是离不开余谦的支持。

    余谦此人,虽然是个勋贵出身,为人貌似比较粗鄙,但是他对于文人骚客有一种近乎于偏执的尊重,每年的春江诗会自然是他所关注的重点。

    如果叶铭能够在今年的中秋春江诗会上大放异彩的话,自己借着这个由头,不但能够顺势向余谦推荐叶铭,同时也能够拉近自己跟余谦之间的距离,折算得上是一石两鸟之计策。

    或者,叶铭出人头地,对于自己外甥女儿林欣如也有好处,至少可以洗刷叶铭身上那不学无术只知道欺男霸女的纨绔恶名。

    叶铭倒是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如果跟余谦能够搭上关系,那么两次遇袭的事情自然也可以适当地提一下,将来这方面如果有人坑害自己的话,自然也需要考虑自己同西京留守余谦余大人之间的关系。

    不说别的,西京留守位高权重,几乎这关西一带几十个州县都在他的节制之下,余谦本人又是开国勋贵之后,深受朝廷倚重,手握重兵数万精锐,在东都以外,他就是最大的一股官方势力了。

    王通化已经在西京置了房产,就在通德苑的西面,地方虽然算不上很大,但是地理位置不错,距离西京留守府的衙门也不远,坐轿子也就是一刻钟就到了,非常方便。

    叶铭将王通化送回去之后,继续在这边儿张罗着药材店的事情。

    叶家自己要送的药材,还有林家要送去西京留守府的丹药,这些都要安排店里面的管事去操办,安排妥当了之后,便已经是晚上了。

    西京这边儿的晚上,一样是要宵禁的,就是说到了一定的时间之后,各坊大门就统统关闭了,闲杂人等不允许随意走动。

    当然了,如果是有权势的人物,自然是可以无视这个规定的,正应了那一句老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但是坊间之内,还是比较热闹的,一溜儿灯笼下面,是摆着小摊儿的百姓。

    叶铭闲着睡不着,就出去逛了一圈儿,买了些稀罕的小玩意儿,又吃了几样儿西京特别的小吃,倒是也哦觉得不虚此行。

    他还给了坊间的守卫二两银子,登上了城中的卫楼,极目远眺,只见整个西京城中,星星点点的灯火随处可见,栉比鳞次的建筑物隐藏在黑暗之中,宛如一尊尊蹲伏着的巨兽,想要择人而嗜。

    “这西京城里面,未尝不到处都是吃人的所在——”叶铭看了之后,叹了口气道。

    虽然有些感慨,但是他自己心里面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其实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有人要出人头地,势必就有人要充当垫脚石,没有一块儿石头是心甘情愿去充当垫脚石的,只不过是形势逼人而已。

    好在,自己所穿越的这副躯体运气还不错,家里有钱有生意,还有官场上混得不错的亲戚,应该说算是难得之选了。

    只是无论如何,自己现在也不过就是白身而已,在这个王朝中,说一句玩笑话,就是连戴绿帽子的资格都没有呢。

    叶铭感慨之间,忽然发现一道虹光从天际掠过,横贯东西,瞬间便消失在西京城中的某个坊间,倏忽似流星一般,但是却没有流行坠地的那种声势,不由得大吃一惊,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正在心中疑惑,就见又有几道虹光后发而至,纷纷落到了先前那道虹光坠落的地方,一闪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莫非我出现幻觉了?”叶铭揉了揉眼睛,又拍了拍脑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马上就是中秋节了,可不是中元节,这鬼门关都关上快一个月了,不至于大半夜又出什么灵异的事情吧?

    叶铭觉得自己有点儿头皮发麻,便也不在此地久留,下得卫楼,回了自己的居所。

    药材店这边儿是分前后院的,前面自然是店面,后面则是休息和炮制药材的地方,这边儿一概是闲杂人等免进。

    叶铭回来的时候,就见到院子里面也是灯火通明的样子,伙计们一个个都干得热火朝天,除了制药,就是张罗着糊灯笼。

    “铭少爷回来了——”

    见叶铭回来,众人纷纷笑着站起身来打招呼。

    叶铭点点头,表示打了招呼,然后走过来看他们制作花灯。

    一名管事的就凑了过来,喊人去了一副小桌子出来,摆上了酒菜和瓜果什么的,请叶铭坐下来吃喝,一边儿还给他介绍西京的中秋风物。

    “别的倒也没有什么了,只是猜灯谜和春江诗会最令人向往——”管事的对叶铭说道,“明晚上铭少爷一定要四处转转才好,西京城里,明夜是金吾不禁的。”

    叶铭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所谓金吾不禁,本来是指古时元宵及前后各一日,百姓可以终夜观灯,地方官取消夜中宵禁,后来就泛指没有夜禁,通宵可以出入无阻。

    虽然说如今并非是元宵节,而是中秋节,但是规矩是一样的。

    因为春江诗会的缘故,再加上中秋佳节,西京留守府自然也是要遵照惯例,金吾不禁。

    众人制作花灯,倒是为了晚上热闹一些,毕竟这时候的夜里,只能依靠挂着灯笼来照明,花灯却是为了烘托节日气氛的。

    “铭少爷这一次是赶到这里了,若是早来一两日,怕就不能够留在西京过中秋了。”旁边儿还有人说道,“只是这西京的中秋盛况,却是定州城里所不能比的。”

    叶铭喝了一口酒,觉得这酒水酸溜溜的,跟自己喝过的醋饮差不多,酒精的含量应该是比较低的,最多就是黄酒的那种感觉,心想这个时代估计还没有弄出地道的蒸馏酒来。

    药材店里面倒是不缺乏黄酒的,毕竟这东西一向被用来充当药引子,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的,店里面的后院也摆放了几十个可以装人的酒坛子,就是用来储备黄酒的。

    “其实,中秋节如果可能的话,还是要跟家人在一块儿过的——”叶铭温吞吞地说了这么一句,倒是没有人反驳。

    一方面,叶铭是主家少爷,另一方面,这话说得也没错儿。

    玉徽王朝的夜生活虽然也非常丰富,但是有些时候,尤其是中秋节这种团聚的日子,还是要讲究以家庭观念为主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叶铭吃着酒菜,听着管事的和几个伙计们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跟他讲述西京的一些风土人情,好玩的趣事,倒是也不觉得烦闷,不多时月上中天,却是将大地照得分外明光。

    “明日也是好天气,不愁看不到月亮。”管事的抬头看了看天色,非常笃定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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