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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孔圣手札诗圣笔

作者:爆吃红辣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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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要拍卖的物品,是一份手札,是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手札……”

    听到“孔子手札”这几个字,赵铮立刻抬眼看去,只见展台上放着一捆竹简,估计最少有十斤重,上面有多处破损。随后,他第一次举起了竞拍的牌子,并最终以五十万购得。

    “这份手札对你有什么用?”秦舞天问道。

    “对我倒没什么用处,我是帮竖人购买的。”赵铮简单解释了一番。

    原来,他和孔竖人聊天的时候,孔竖人曾提到过一件事。他的先祖孔子名震天下的时候,被称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公认的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

    孔子过六十大寿之际,他的三千弟子就想送给老师一份独特的贺礼,又要有意义却绝不能奢侈。所以,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孔子许多随笔重新编纂在一起,便成了今天这份总结性的手札,名曰圣人札。

    它并非风水法器,但对于孔家人来说,却是一种象征,一种文化的传承。只可惜在千年之前,因为战乱等一系列原因,手札遗失。

    赵铮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件物品,于是便拍下准备送还给孔竖人。

    “原来如此,听说孔家老爷子过段时间就要举办寿宴,把它当做竖人送给老爷子的生日礼物,也算一个不错的主意。”秦舞天道。

    接下来又有八件物品拍卖成功,但贵宾席并没有人出手,显然没有放在眼中。而且张碧达此时竟然已经睡着,并且轻微的打鼾。当赵铮闻声望过去的时候,他身后的护卫还特意笑着对赵铮点了点头。

    “看样子张爷爷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香甜,应该是你的符箓起到了作用。他刚刚说家里没事出来走走,应该是家里的事情太多,他出来散散心。”秦舞天见状道。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赵铮问道。

    “张爷爷身后的保镖名叫申公甲,在燕京的武术界也算小有名气的一个人,名望仅次于华国三大保镖。他是一个很少笑的人,刚刚对你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秦舞天解释道。

    “原来如此。”赵铮表示明白,随后又问道:“华国三大保镖是什么人?”

    “恶蛟,爆虎,苍鹰,相信你以后会有机会遇到。”秦舞天随口道。

    见她没有细说,赵铮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下面要拍卖的物品是一只毛笔,经过考证,距今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

    随着袁明朗的叙述,赵铮也在大屏幕上看到了这件物品。那是一支拇指粗细,外部依然带有光泽的棕色毛笔,笔身上刻有山水和一只啸月天狼,笔头的狼嚎成银色,整支笔竟然看不出历经千年风霜的样子。在古玩界,保存如此之好的物件非常少见。

    为了证实此笔保存良好,袁明朗还特意打开玻璃展柜,带着白手套,拿着毛笔走下台,让大家可以近距离鉴赏,这也是袁明朗的拍卖特色,与竞拍者互动。

    然而,就在袁明朗拿着毛笔走过之际,赵铮怀中用极墨之砚制作的符箓,突然有些发热。给赵铮的感觉就好像它们在呼唤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难道这支毛笔有问题?”

    赵铮心中纳闷,再次仔细的观察了这支笔一番,发现这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古玩,绝非法器。

    “这是怎么回事,刚刚那种感觉就跟危机感一样,是真实存在的,应该不会出错。”

    赵铮脸上疑惑的表情,引起了秦舞天的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情?刚刚那支毛笔是法器?”

    “我看过了,它绝非法器,就是一支毛笔,但它却引起了符箓的感应。”赵铮将刚刚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你既然确定那不是法器,却又引起了符箓的反应,那么问题就出在符箓上,刚刚产生反应的符箓有什么特别之处吗?”秦舞天问道。

    “有反应的一张是驱煞符,一张是气爆符,算是攻击性符箓。但我身上还有几张其他的雷爆符,也算攻击类的,却没有丝毫反应。”赵铮以符箓使用性的角度解释道。

    “其他方面呢?符箓本身有什么不同?”秦舞天提醒道。

    “其他方面?”

    赵铮仔细思索着,“一样的纸,一样的笔,一样的朱砂,并没有什么不同。要说不同也只是有感应的符箓制作的时间比较晚,就在昨天,我用……”

    回想到这里,赵铮恍然道:“我明白了,原来传说竟然是真的,那是诗圣杜甫的天狼笔!”

    “诗圣杜甫的天狼笔?”秦舞天不解的问道。

    “诗仙李白与诗圣杜甫二人本就相交莫逆,李白在失意之时,杜甫也尽最大努力帮助他。李白得到极墨之砚之后,生活才得到改观,当杜甫来家中做客时,他毫不吝啬的将极墨之砚借于好友使用。”

    赵铮说着,便将与极墨之砚相关的事情,给秦舞天解释了一番。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后来呢?”

    公元七四四年四月,杜甫在洛阳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相遇,两人相约同游河南开封、商丘一带。那时李白失意,杜甫劝慰。四年后的秋天,杜甫转赴兖州与李白相会,李白得极墨之砚,杜甫为好友庆贺。

    二人一同寻仙访道,谈诗论文,结下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友谊。秋末,二人握手相别,杜甫结束了“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的漫游生活,回到长安。可等待他的却是郁郁不得志的仕途。

    期间,安史之乱开始,他带着一腔爱国之情,准备投奔肃宗,辅佐他重振朝纲,结果路上跟王维一起被叛军所俘,他因为官职太小被丢弃。行于山野间,饥肠辘辘之际遇一只纯银色的啸月天狼。

    感慨报国无门,一身本事却无处使用,只能死在这荒野山间,于是从怀中拿出自己写给李白的书信,希望不会被银狼破坏,希望自己死后李白可以看见。

    结果银狼嗅到了用极墨之砚所写的字,非但没有吃掉杜甫,还给他叼来了一支毛笔,也就是诗圣笔,又称天狼笔。笔上的山水和银狼,是杜甫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用极墨之砚调制出来的墨汁雕之而上。

    秦舞天听的入神,待赵铮讲完,她出口问道:“这支笔有什么特别之处?”

    “从一支毛笔的角度说,它只能算是最好的毛笔。但是从风水学的角度说,诗圣笔的作用非常大。单一的笔只是一支笔,并非法器。然而,如果诗圣笔与极墨之砚配合,它本身的气场会瞬间改变,不仅能够提高风水师出手的速度,还能够增加它所制之物的威力。”

    赵铮认真解释道:“而且,传说中诗圣笔还有另外的作用,只不过诗圣笔一直都存在于传说中,几乎没有人相信它的存在,也就更没有人知晓它是否有其他的秘密。”

    听赵铮这样说,秦舞天略微思考了一下,立刻问道:“极墨之砚在你这儿?”

    “没错。”赵铮肯定的说道:“所以对于这支笔,我势在必得。”

    “明白了。”秦舞天轻声道。

    “这支笔历经千年不腐,不知存在于多少文人墨客的故事之中,起拍价一百万,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万,现在……”

    “五百万。”袁明朗的话还没有说完,秦舞天便叫了一个高价,直接震慑了所有人。

    五百万买一支古玩笔,说出去就是一个笑话,因为在古玩市场上,笔的价值并不高。刘振海也仔细研究过,这根本就是一支再普通不过的毛笔,并非风水法器,所以高世德并没有跟着竞价。

    “五百万一次,五百万两次,五百万……”袁明朗停顿了一会,见根本没有人竞价,最终落锤,“五百万三次,成交!恭喜这位美丽的女士,获得这件藏品。”

    秦舞天拍卖成功,随意对赵铮说道:“你欠我一个人情。”

    闻言,赵铮微微一愣,转而道:“谢谢。”

    对于秦舞天来说,五百万只是一个数字,但对赵铮来说却是全部的身价,他还要用这些钱构建玄学会馆。而秦舞天特意强调赵铮欠她一个人情,就是不想让赵铮为难的情况下,接受她的好意。

    随后,工作人员便将盛有诗圣笔的锦盒放交给了秦舞天,她想都没想直接放在了赵铮手中。

    “怎么回事?”看到秦舞天的举动,高世德眼中闪过一丝阴霾,询问道。

    刘振海绝口否认道:“那支毛笔我刚才看过,绝不是法器。”

    听到他如此肯定的话,高世德心中阴霾稍减,拿出手机交代下属,让他们找到赵铮要这支笔的原因。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拍卖会圆满的结束,大部分人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尤其是拍卖成功第一把青铜剑的商人,能够跟侯军吃一顿饭,对他来说可是莫大的荣幸。

    “真的老了,坐一会就睡着了。”张碧达刚刚睡醒,感慨道。

    “是谁敢说张爷爷老,我去找他算账,张爷爷可是一个人能够端掉对方一个连的英雄,怎么可能会老。”一个爽朗的声音从一旁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