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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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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奉虚虚实实,变化莫测,但在快如闪申的寒剑前,却有些相形见绌,只能利用诡奇的身法来闪避。

    况且,白衣青年的寒剑极利,看上去便是削铁如泥,血肉之躯自是更难抵挡。

    见那醉汉节节败退,酒楼周围的人们哄然叫好,鼓着巴掌,恨不得将双手拍肿。

    那醉汉一边踉跄着身形,手上功夫不减,怒声喝道:“你这小白脸,有种的莫要使剑,仗着宝剑之利,算什么本事?!”

    他的话顿时惹来人们的哄笑,如此说法,委实可笑,毕竟武林中人或擅拳法,或精于剑法,岂能因为对方精于拳法,而将自己的剑法弃之不用?!

    白衣青年却受不得他的激,他本就是心高气傲,眼高于顶,此时见对方在自己的剑下苦苦支撑,再难构成威胁,心中舒畅,刚才在众人跟前被这个醉汉逼退,令他感觉丢脸之极,此时终于能够一雪前耻,更有了羞辱对方的念头。

    想到此处,白衣青年蓦的停剑,寒光顿敛,他横剑于身前,淡淡冷笑:“好,便让你心服口服!”

    说罢,剑光一闪,却是已归入剑鞘,拍了拍双手,手掌修纤,十指修长,一看即知是握剑的手。

    “痛快,这才像是一个爷门儿!……来来,让爷爷我领教一下你的拳脚功夫!”那醉汉嘿嘿冷笑,通红的双眼透着寒光,闪过盈盈杀意。

    他也是横行惯了的,被人这般落面子,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心中自是不喜之极,不喜便要杀人。

    白衣青年冷冷一笑,他剑法固然奇快,剑势凌厉,手脚的功夫却更是精擅。只是一向故意给人以剑法高明之印象,用以掩饰他拳脚的高明,也是一种保命的手段。

    醉汉一个踉跄脚步,身子向白衣青年仰倒了过去,似是站立不稳,仰天摔倒,将要靠近他之际,却忽然一扭身。蓦的转动,仿佛一个不倒翁般旋转,两手成拳,“忽”的击出,直袭白衣青年膻中诸**,拳如怒矢,奇快无比。

    白衣青年对于醉拳已不似开始那般摸不着头脑,见到疾如奔雷的一拳,毫不惊异,身形微闪,拳如鸟椽,啄向醉汉那醋钵般的拳头。

    “砰”地一响,不似两拳相击,反倒像两根巨木相撞。出一声闷响,两人身形暴退,各自退后五步。

    酒楼的地板上,两人各自印出了足印,那醉汉的身形魁梧,看起来雄壮许多,却反而足印甚浅。

    周围的众人默然不语,这些人有见识甚众,看到地板上宛然可见的脚印,对于两个人的功力已是心中有数。心中颇惊,没想到这个粗俗可鄙的莽夫竟有如此功力。

    白衣青年俊脸殷红,心中急怒,亦是没想到这个醉汉的功力竟要比自己深上几分。

    醉拳地威力尽在步法之上,极具独到之处,对于化力运力之道颇精,两人的功力相差仿佛,外在表现却是不同。

    “呵呵,你这个小白脸。倒还有几分本领!”醉汉朦胧着双眼,伸手抹了一下嘴角的油渍,呵呵大笑。

    他的赞叹仅白衣青年更是恼怒,毫不废话,紧抿着薄薄的嘴唇,探步上前,手掌如剑,直削对方的脖颈。

    “呵呵……”那醉汉得意的大笑,身形一晃,似是打了个趔趄,差之毫厘躲过手掌的横削。

    他笑得得意,心下却是凛然,脸皮微微寒,对方的掌风竟泛着寒意,显然内力阴寒,不得不防,右拳倏然击出,角度刁钻莫测。

    两人拳来掌往,斗得不亦乐乎,一时之间,难分胜负。

    周围众人看得目不转睛,悬心于胜负之余,更是大呼痛快,两人一个拳法飘忽莫测,一个掌法如剑,快如闪电,俱是难得的高手,令人大开眼界。

    盏茶地时间过去,“轰”地一响,地板震动,两人的身形陡然分开,各自退开五六步。

    那醉汉身形晃动,十足的是个喝醉酒之人,此时脸色潮红,更像是满面红光,只是目光朦胧,像是比刚才更醉了几分。

    白衣青年面色煞白,血色尽褪,乍看上去,似是吃了大亏,目光却湛然生辉,傲气盈冲于眉宇。

    “砰”醉汉轰然倒地,摔得结结实实,魁梧地身形颤抖了两下,了无声息,仿佛晕厥过去。

    “好——!”周围的人群轰的大叫,沸反盈天,整个秋意楼几乎被掀翻。

    李若云端着茶盏,缓缓转身,清亮的眼神静静落在白衣青年身上,看着他煞白的脸色,盈盈的目光毫无波动。

    白衣青年本是一脸的傲气,强运内力,压下自身的伤势,两人的功力本就相差仿佛,将对方伤成那般,他自然也要付出代价。

    感受到李若云的目光,他精神顿时一振,深吸了口气,压下伤势,跨过横躺在地上地醉汉,来到李若云身前,抱拳道:“这位姑娘,在下已解决了此人,但愿他未能扰得姑娘吃饭的兴致。”

    李若云淡淡看着他,目不转睛,盈盈的目光扫过他的脸庞,落至他腰间的长剑,然后回来,再次望向他的眼:“先治伤吧。”

    白衣青年脸色一僵,表情滞了滞,抱拳道:“多谢姑娘挂心,在下岭南崔浩……不知姑娘芳名可否见告?”

    李若云默然不语,端着茶盏,静静看着他,看了他半晌,臻微微摇了摇:“你我素不相识,并无必要。”

    崔浩原本微红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再次毫无血色,苦笑一声,抱拳转身,便要离开。

    “这位姑娘也太不近人情了!”一个老开口说了句公道话。

    他坐在李若云的邻座,鹤童颜,满面红光,精神篓铩,看上去和蔼可亲,正笑呵呵的望着李若云。

    李若云看了一眼老,没有开口,再次转回身形,看向窗外地风景,只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

    “老丈,怨不得这位姑娘,只是在下多事而已。”白衣青年崔浩苦笑一声,冲着老抱了抱拳,脸上带了几分感激。

    “呵呵,你这小哥,侠义心肠,着实难得!”鹤童颜的老呵呵一笑,目露赞许之色。

    李若云摇了摇头,目光仍盯着窗外,似是没有听到他们的说话。

    人们虽然对李若云的冷漠不敢芶同,却不由的心下松了口气,若是她轻易的理会了崔浩,人们倒要失望,人的心理便是如此。

    在人们的暗中注视中,李若云的饭菜上来,俱是色香味俱全的珍馐佳肴,她口味挑剔,受其大师兄的潜移默化之故。

    他们心中好奇之极,最想看到的,莫过于李若云因吃饭之故,能将脸前的面纱拿下,令他们一睹玉容。

    李若云没有令他们失望,吃饭之际,素手抬起,将脸前的面纱缓缓摘下,露出无俦的玉容。

    人们纷纷倒吸了口气,噬噬的呼吸声不断响起,看着她的玉容,多数人脑海一片空白,无法思考,大脑仿佛停止了转动。

    由于白纱的披蒙,人们对于她的玉容已是好奇之极,看着她的身形与气质,纷纷猜测,应是一位绝顶美人儿,但心中又颇是担心,万一事实与之相反,则心中之失望,宛如自万丈山崖落下一般难受。

    李若云的容颜之美,水云派中除了温玉冰之外,当属第一,其气质更是冰清玉洁,世间罕见,人们何曾能够见到这般美色,自是心中震撼,难以言表。

    当他们回过神来,芳影沓然,李若云已不知去向。

    牵着粟色骏马,李若云离开秋意楼,来到云州城最大的客栈悦来客栈落脚。

    对于身后远远跟着的崔浩,李若云权当作没有看到,只是淡淡一笑,如此情形,已非初次遇到,习以为常。

    天字小院,对面则是地字小院,这是悦来客栈最为昂贵之居所,寻常百姓只能望尘莫及,是想也不敢想的。

    李若云银两已经用完,便自身上拿出一颗夜明珠,当作住宿的房钱,她虽然冷静裕如,对于世情却太过陌生,对于夜明珠的价值,虽知其高,却不知其究竟多高,见到那客栈老板目瞪口呆的情形,虽觉过于招摇,也只是淡淡一笑。

    她此时的心境,正是嫌事情太少,无人惹上头来,这一招财偏露白,正是无事惹事之招。

    地字小院中住的,却正是那白衣青年崔浩。